

为认真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和中共湖南省委《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》,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,根据省政府和省军区的统一安排,我县定于11月1日组织实施县城区防空警报试鸣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防空警报试鸣时间:2024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开始至9时49分结束。
二、防空警报试鸣范围:县城区。
三、防空警报试鸣的音响信号:
(一)预备警报:鸣36秒,停24秒,反复3遍,时间三分钟。
(二)空袭警报:鸣6秒,停6秒,反复15遍,时间三分钟。
(三)解除警报:连续鸣响,时间三分钟。
(四)每种警报信号鸣放间隔5分种。
四、防空警报鸣放期间,城区生产、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正常进行。
五、警报试鸣的具体工作,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(国防动员办公室)负责。
咨询电话:0736-2862777

来 源:汉寿县发改局
编 辑:傅莹莹
一 审:刘晓燕
二 审:朱自刚
三 审:张智峰
责编:傅莹莹
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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